2009年12月16日

選擇繪畫的理由

陳冠君(彰師大美術學系副教授)(典藏 今藝術207期2009年12月號)

是何種觀點決定了作品的出線?當代的影像與裝置藝術具備多重樣態,能獲得較多的評審關注與話題討論;相形之下,在美展裡似乎能感受到繪畫作品式微的氣息。然而媒材之間有無強弱之分?媒材表現性與外在形式是否形成美感判斷的準則?評審的風格是否有意無意地決定了人選?繪畫作品在評審機制是否受到差別對待?這些問題與現象屢次出現在國內競賽性徵件展——選擇與不選擇繪畫的理由為何?


「媒材正確」的迷思

曾任「高雄獎」觀察員的李思賢指出:「在『媒材正確』的材質主義與『議題導向』的當代感之間永難取得平衡」(註1),在傳統分類的美展架構下,媒材的「正確」建構於媒材的典範性與傳統的延續性,單項媒材的評審制度在「純粹性」框架下選擇作品,同時也決定媒材的表現向度與形式,選擇作品的理由隱含著對媒材的集體認同意識。然而,新一代的藝術創作者在藝術逐漸流通與世俗化之後,選擇以「議題」做為表態,認為作品不會只有一種媒材屬性,其跨媒材的主張正好消解媒材的「正確」。不分媒材的評審制度,方能以作品的感受能力與當代性的論證力度,跳脫作品技法為尚的現象。如以繪畫性的問題來對應,繪畫的「媒材正確性」離不開寫實再現與筆趣畫意,具象與非具象的討論;若以當代所關注的「議題」做為繪畫的動機,繪畫做為論述與塑造觀點的工具,反將繪畫性解放。


繪畫類型的本質問題

在當代語境的催化下,繪畫自身儼然成為被改造的對象,是建構式的、以較慢的速率運行,且與視覺支配的再現有著不同的本質;受到於影像之時間/空間的可見性的影響,繪畫有了不同的發展方向。


繪畫的「自明性」在於創作者瞭解繪畫的扁平特質,集中心思於圖像與敘事等各種作法,喚醒了繪畫的內部視覺;繪畫也得以啟發身體的感官、主體的想像,創造出不確定、混雜的意象。繪畫的平面性甚至超越了視覺空間,在作畫之前,創作者運用抽象的思考,給予畫面最多的想像與模擬,做為理解現實世界的輸出,並賦與作品一種非說明性的功能,繪畫「不是讓可見的事物出現,而是讓某些東西變成可見的。」(註2)繪畫受到影像與視覺文化的影響,其本質亦出現流變,創作者以挪用、混交的作法來模擬複雜的文化情境,其跨領域的思維,消除媒材「純粹性」的想法,繪畫面對同化與分化的趨勢,展現出多元吸納與自我成形的特質。


在媒材混合的評選場合,繪畫與裝置、影像、觀念、空間作品同處一室,多種風格形式各自表述。評審時,對於媒材的差異性通常是隱而不語,表面上讓各種媒材有平起平坐的地位,實際上,評審的觀點在於媒材的自我超越與獨立的凝視,讀出創作者為自身開啟的意義。因此,繪畫的「自明性」是無可取代的。




註1:李思賢,〈在媒材與當代的夾縫中出頭,2007高雄獎初審觀察關鍵報告〉,《藝術認證》第13期,高雄市立美術館,2007。

註2:德勒茲(Gilles Deleuze)著,陳焦譯,《法蘭西斯.培根:感官感覺的邏輯》,台北市:國立編譯館與桂冠圖書公司,2002。

本文源自今藝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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