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1日

如果台灣當代藝術必須這樣

如果台灣當代藝術必須這樣,那我們都錯了!

文/黃亞紀 Huang Yaji
原刊載於 藝外雜誌(ARTITUDE, 2009年11月)


幾個月前在紐約MoMA網站上看到James Ensor作品『Skeletons Fighting Over a Pickled Herring』,帶點政治、幻想,也有著年輕世代的憤怒、憂鬱,本以為是歐洲年輕藝術家,結果才知道James Ensor是1860年出生的比利時藝術家,這種感覺,就像是三年前我才看到Georg Baselitz的作品一樣,身為從事當代藝術工作者,真是汗顏。


我不是台灣藝術院校體系出身,不知在台灣學習當代繪畫的學生,是否有機會和管道得到更多有關當代繪畫的知識,不過若將James Ensor、Georg Baselitz輸入google的繁體中文搜索,能搜尋到的資料真是少之又少。但是如果輸入Francesco Vezzoli,則出現大量的討論和介紹。這真是個奇怪的現象。如此來說,八月份在關渡美術館展出的「弱繪畫」的確有其發生的道理,但是對我而言,弱繪畫卻讓我看到台灣繪畫不足的地方,而台灣近來展覽中所探討的一些問題,對我也似乎不足以成立。


首先,最近我有機會重讀加藤泉(Kato Izumi)2008年7月在美術手帖中談論自己的作品,他說:「……至今,我的作品還沒有被藝評家評論過,我對於這點感到無比光榮,因為如果要去評論作品,不都是因為作品形式和內在哪裡有不契合的地方嗎?況且我也並不是為了特別要去說明什麼才畫畫的。……對我來說,無論是我的觀念,或是繪畫上的任何一個顏色,甚或是畫布本身,都具有同等的價值,這就是在攝影發明以後的繪畫的王道,而這樣的王道,是不需要文字的,也因此,繪畫才可以繼續存在。其實,對於自己的作品最重要的評論,就是不是文字、不使用文字的『自己』-『自己』如何去批評自己」。


所以,那些憑藉著符號、挪用、擬像等專有名詞的藝術家或評論家,我認為都可以到此為止了,觀看一幅畫基本上是很單純的一件事情,就是繪畫中的畫面、技法、顏色、光線、精確,以及透過這些激起的感覺。如果作品中有那些說不清的地方最棒了,因為作品這邊多一色、少一筆,本來就是藝術家的工作,沒有說明的基準。但是,這並不代表作品沒有好壞的基準,只是這個基準不是奠基在理論,而是藝術家的豐厚性。


弱繪畫之所以弱,是在於藝術家過於年輕,還沒有人生經驗所積累出來的豐厚,多數藝術家表現的情緒是過於單純,共鳴、感動、甚或疑惑都無法透過畫面被引起,儘管策展人將這些繪畫中的特質精準點出:「弱繪畫的弱,對應的是現實生活裡的細微知覺與情感」,但是如果藝術家就滿足於表現個人小我的日常,或是如之前誠品畫廊展出的「抬頭一看,生活裡沒有任何美好事物」般寧願沉溺在對大環境的無病呻吟,那在台灣,就必須真正擔心「繪畫已死」,甚或「當代藝術已死」的結局;我尤其無法接受那種「因為台灣這樣,所以我們這樣表現」的說法,那豈不就和被嗤之以鼻、因為市場翻騰而被接受的某些中國當代藝術沒有差別嗎-「因為這樣的中國當代可以被接受,所以我們這樣表現」,或是,翻翻蘇富比香港東南亞當代專拍的圖錄,不也充滿著「因為東南亞這樣,所以我們這樣表現」的低等藝術作品嗎?


儘管如此,弱繪畫仍舊是一次對台灣年輕藝術家創作有意義的整理。其中,黃華真的作品雖看似最細微平凡,卻最具有藝術家魅力,簡單人像在帶灰色調的顏色和長而滑的筆劃下拉出某種凝結的狀態,整體散發青春憂慮的氣息,也正好和幾乎沒有起伏的平面、或像是相框圈起的空間形成契合;黃海欣則是有想法的藝術家,對動態中的靜止有成熟且具韻味的表現,這或許和她使用照片有相當關係,作品的光線表現也因此成為重要關鍵,她對題材和畫面間的掌握也具獨特的表現力,即喚起人們部分的記憶和部分好奇心,卻同時預留下想像空間;蔡依婷也是有意思且有潛力的藝術家-但是各藝術家如何在表現上更深入、更豐富,如何避免過於類似日本、中國、歐美年輕藝術家已有的表現,如何能夠從弱繪畫的年輕藝術家成為具有實力的成熟藝術家,就必須充實自己。


我並非倡導必須以宏大敘事建構作品,以James Ensor為例,他所描繪的事物不超過幾件:親友生活、風景、面具、骷顱、自己,但經過筆觸、色彩、以及暗藏在畫面中的一點變調-Ensor的繪畫說穿了就只是表現自己(又,Picasso、Bacon、Kippenberger'、Tuymans,誰不是呢),但又非常吸引人;例如他經常以骷顱來表現他所鄙視的人,『Skeletons Fighting Over a Pickled Herring』中Ensor便把自己轉喻成被兩個骷顱藝評家爭論的一條鹹魚肉;Ensor的作品並不深奧,簡單來說,用有強烈意義的畫面,搭配上不會輸過畫面的等重技巧,讓畫面流露出藝術家的魅力,是當代繪畫表現的起點。


紐約MoMA展覽James Ensor, 2009年6月28日至9月21日

本文源自黃亞紀部落格
本部落格更正: 以上內文中"蔡依婷"應為"蔡依庭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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